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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最高法院肯定同性伴侣权利

里程碑判决保障LGBT人士健保福利

So Seong-wook, left, and Kim Yong Min leave the Supreme Court building in Seoul, South Korea, July 18, 2024. © 2024 Suh Dae-yeon/Yonhap via AP Photo

韩国最高法院(大法院)于7月18日作出具里程碑意义判决,确认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公团(健保公团)应将被扶养人福利扩及同性伴侣。

本案原告苏成旭(So Sung-uk)由其伴侣金勇民(Kim Yong-min)登记为被扶养人,以便获得来自雇主的健保福利。健保公团原本接受苏成旭的被扶养人身分,但在媒体披露这项承认同性伴侣的决定后将其撤销。

韩国高等法院于2023年判决这对伴侣胜诉,但被告健保公团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人权观察在最高法院作成判决前提交了法庭之友意见书,主张排除同性伴侣是违背国际人权法的歧视行为。该意见书详述国际和区域先例,强调国家负有承认并保护同性伴侣关系的责任,韩国缺乏相关保护机制,以及亚太各岛国承认同性伴侣关系的趋势。

最高法院在其判决中肯定高等法院的裁决,并表示将同性伴侣排除于被扶养人福利侵犯其平等权、隐私权、尊严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

尽管本案仅涉及健保福利,但这件判决有助于同性伴侣争取目前仅限已婚或视同已婚之异性伴侣享有而不及于同性伴侣的其他国家福利。

韩国立法者现在有机会弘扬这件判决的理路与价值观,采取行动解决国内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LGBT)人士遭受歧视待遇的问题。透过制定全面的反歧视立法以及创建承认并保护同性伴侣关系的框架,立法者将在确保LGBT人士更加充分参与社会经济生活而不受歧视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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